行业联盟管理制度 为加强联盟工作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提高联盟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增强联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联盟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会员管理制度 (一)凡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企、事业单位,应向联盟秘书处索取入会申请表,仔细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秘书处. (二)会员资格审查由联盟秘书处负责,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报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资格审查的内容:申请单位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承认联盟《章程》。 (四)申请入会单位被批准后,由联盟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五)每个会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盟的联系人。 (六)会员证书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发证书。 二、会议及民主决策制度 (一)联盟召开会议,各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按时参加,法定代表人因特别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时,须说明原因并委派本单位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同时授予其表决权和被表决权,并认可会议做出的任何决议和规定。 (二)会员代表大会四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至少两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长办公会议根据情况可临时确定召开时间。 (三)理事(常务理事、会长)会议,须有 2/3 以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四)对每次会议的内容要有详细的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经会长审核签字后印发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重要会议要当场形成决议,参会人员在决议上签字。 (五)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三、人事管理制度 一、联盟工作人员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管理制度执行。 二、联盟工作人员的录用,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纳考核和面试两种办法实施。新进人员考核、面试合格,并经审查批准后,由秘书处办理试用、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秘书处送交以下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一寸半身免冠照片、其它必要的证件. 四、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五、联盟如有临时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财务管理制度 (一)联盟的财务工作人员由会计和现金出纳 2 人组成。 (二)会计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