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事项申请及办理相关表单1. 提出申请: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2/3 以上且占总人数 2/3 以上业主同意,由业主推选代表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增设电梯。(表样一)2. 组织现场踏勘:区政府指定牵头部门,组织现场踏勘。(国土规划、建设、房管、质检、城管、消防等)3. 可行性分析:街道办、规划、建设、消防等相关部门于 15 个工作日提出增设电梯的可行性分析意见。(表样二)4. 签订协议:本单元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就增设电梯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表样三)5. 编制规划方案:申请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按照规划管理的相关技术规定,编制增设电梯规划方案。6. 组织方案公示:街道办事处将增设电梯规划方案在本单元房屋、本小区出入口、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 5 个工作日。无相关业主提出书面异议,由街道办事处出具公示意见单,并转区行政审批局。(表样 5、6、7)7. 申请审查方案:申请人携相关资料向区政府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审查增设电梯规划方案(表样 8)8. 部门联合审查:区行政审批局收到申请材料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国土规划、建设、房管、质检、城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经审查符合要求的。5 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增设电梯意见书。9. 申请审查施工图: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审查施工图。10.施工图审查:区建设部门按照相关时限要求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方可施工11.组织施工:施工前,申请人应按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办理施工和监理手续。施工及监理单位应将本单位情况、已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及施工时间、地点和内容告知区质量技术监督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同时向电梯检验机构申报监督检验。12.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对增设电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到建设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竣工资料。样表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单元业主签字意见表样表 2: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现场踏勘可行性分析意见样表 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样表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业主授权委托书样表 5:关于武汉市 XX 小区 XX 幢 XX 单元增设电梯的规划方案公示样表 6: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规划方案公示意见反馈单样表 7: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规划方案公示意见反馈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