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级别管辖: 是指根据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 又称土地管辖或区域管辖,它是指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横向划分其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行政诉讼法》第 17 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管辖权的转移: 是指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把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经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上级人民法院
(一)由下向上转移;(二)由上向下转移
移送管辖 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送给有权管辖的法院 移送管辖一般是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的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冲突 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对同一法律事实或关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法律规范作出了不相同的规定,法院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就会产生不同的裁判结果
必要共同诉讼 是当事人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不可分离,因而必须实行诉讼主体的合并
① 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被处罚的人
② 侵权案件中的致害人和受害人均对给予致害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诉讼
③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受害人,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
共同受害人为共同原告
④ 被指控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参加作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诉讼的个人或组织行政诉讼举证责任 是指由法律预先规定,在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假如其提供不出证明相应事实情况的证据,则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后果的制度
举证责任是一种风险,即一种不利后果出现的可能性2
出现败诉后果的条件是承担该风险的当事人不能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3
举证责任这种不利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