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日常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 印章管理第一条 印章保管第二条 印章使用第二章 文件收发归档、文印管理第三条 文件收发规定第四条 文印管理规定第五条 文件归档管理第三章 办公用品管理第六条 办公用品购置第七条 办公用品发放和使用第八条 话费、油料使用规定(待定)第四章 会议管理第九条 公司办公会议例会制度第十条 部门联席周例会制度第十一条 部门会议制度第十二条 公司工作述职会议制度第十三条 其他会议管理第十四条 会议纪律第十五条 会前准备和会后工作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定义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增加的管理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验收登记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减少的管理第二十二条 部门管理职责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移交第二十四条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第二十五条 普通资产的购置使用管理第六章 日常行为法律规范第二十六条 仪容仪表第二十七条 沟通第二十八条 来访来客接待第二十九条 电话接听第三十条 日常行为第七章 卫生管理第八章 车辆管理第九章 后勤管理第一章 印章管理第一条 印章保管1。1 公章、领导人名章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专业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主管领导私章必须分开由专人保管.1.2 印章要放在保险、安全的地方,放置印章的柜子钥匙不得乱放。1。3 印章保管人外出时,由领导批准后交给指定人代为保管。1。4 如印章遗失,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机关,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并声明作废,其补刻按印章颁发权限再行刻制,新刻制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明显的区别。第二条 印章使用2.1 凡盖公章、领导人名章,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或授权.2.2 凡盖专业印章,须经部门主管批准。2。3 印章保管人在盖章前应仔细检查领导签字,批阅用章文件和全部资料。2。4 印章保管人用章须登记,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2。5 盖章要符合要求、位置恰当、字迹端正、字图清楚.2.6 不准在空白信纸、信封、纸张和介绍信上盖章。2。7 在文件、文书、资料上盖错了章要及时销毁。2。8 严禁私自带印章外出,如因投标、签订合同须携带时,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由印章保管人或指定保管人携带,并按规定实施使用。第二章 文件收发归档、文印管理第三条 文件收发规定3。1 外来文件 1)外来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领取、签收、统一编号登记。 2)接件当日送交主管领导阅批,根据批示要求复印下发有关部门,原件由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