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奖励工作情况 为庆祝第 33 个老师节,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发广阔老师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进展,学院决定表彰一批优秀老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专任老师及实践指导老师。 已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近 5 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表彰和推举名额 1.表彰名额:优秀老师 15 名左右。 2.推举名额:各系、部、分院、继续教育学院、农广校向学院推举 2 名候选人(专任老师人数在 30 人以上的单位可推举 3 名)。 三、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进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落实学院“四大”办学理念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工作 5 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老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动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 ,开展人才培育模式改革讨论与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2.在教育教学讨论、科学讨论、技术推广、“三农”服务和继续教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在行业企业等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3.在校企合作、订单培育、指导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训、承担班主任工作等人才培育和促进学生的全面进展方面成绩显著。 四、评选程序 1.单位推举.根据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举,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拟推举对象,填写《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优秀老师候选人推举表》,并在本单位公示 3 个工作日. 2.学院初审。学院对推举对象和推举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举对象,提交学院评选委员会评审。 3.学院评审。经学院评选委员会评选,提出表彰人选建议名单,在校园网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定. 4.确定表彰对象。学院党委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优秀老师,由学院印发表彰决定,在学院老师节庆祝大会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并对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根据实事求是、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