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发包人(全称):昆山市盛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苏州博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晓园 1#~3#楼大堂精装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279 号令执行
二、 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1、 装修工程为 二 年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保修期为总承包工程竣工证书发出 / 实际竣 工日期后的 24 个月
三、 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30 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从工程保修款冲抵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实行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法,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 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工程价款总额的 3%
五、 其他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各单位工程保修期满前,由发包人 、 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由工程师发出整改指令 , 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师的整改指令,对存在的缺陷或其他不合 格之处进行整改和修复,直至工程师满意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