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
2.装饰施施工场地址:
3.工程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工程预算单》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全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瓷砖、大理石、文化石、灯具、洁具、窗帘、墙纸、金箔银箔、艺术涂料、花格、五金、开关插座面板、玻璃镜子、橱柜、集成吊顶、石膏线条、软包硬包、家具
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水泥沙、砖头、胶泥等泥工材料;木工板,石膏板等木工材料;水管线管电线等水电材料;油漆材料;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2 天通知甲方验收
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3.施工中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乙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10 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