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医 共 建 协 议 书甲方: 乙方: 为深化推动“爱医拥警"、打造警医共同体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民警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健全公安民警职业风险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方面的职能作用,在法定范围内为对方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共同营造和谐社会氛围,全面开展从优待警、构建警医共同体,建立健全长效联动机制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结为“共建单位”,协作工作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进展、共同提高为原则;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警医关系为目标,全面促进警医协作、从优待警,密切警医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义务1、甲方强化对涉医违法犯罪情报的收集研判,维护乙方院区安全稳定,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对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快速出警,依法果断处置
2、甲方加强对乙方院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巡防力度,为医护人员营造安全工作环境,根据需要强化警力部署,提升见警率,维护好乙方及其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确保医疗工作正常开展
3、甲方加强对乙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帮助培训安保人员,及时受理涉医报警求助,快速处置突发事件,不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医院开展交通、消防安全知识以及法律知识讲座,适时组织开展交通事故急救、消防安全和防止暴力袭击演练,不断提高医务人员法制和安全防范意识
4、甲方在乙方医院进行检查、诊断和治疗时,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方可办理绿色通道入院手续
二、乙方义务1、乙方应为甲方开通医疗绿色通道,做到接诊、急救、诊疗及时,为甲方提供便利,公安民警凭《人民警察证》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保证广阔民警得到及时救治
2、乙方定期组织专家,在公安机关开展健康教育、卫生防病、急救知识培训和讲座,引导广阔民警注重科学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提高民警健康保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