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院两级管理实施意见》(杭电办[2024]287)(下简称《校两级管理方案》)精神,本着确保教学工作、鼓舞科学讨论、促进团队建设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制定本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本办法经学院二级教代会通过后,从 2024 年开始执行
全院非校聘岗位教职员工分为教学科研岗位、职员及教辅人员岗位两类,均按 4~9 级进行聘任
教学科研岗位分基本绩效工资和超工作量绩效工资两部分,职员岗位分基本绩效工资和考核绩效工资两部分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基本绩效工资和超工作量绩效工资总额分别占学校下拨教学科研岗位绩效工资总额的 75%与 25%左右,教学科研岗位 1 个标准课时超工作量绩效工资控制在 40~60 元
职员按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平均绩效工资不超过 90%切块,并按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绩效工资同等比例的基本绩效工资分配后,职员最高基本绩效工资不超过老师 4A 级基本绩效工资来控制
本科教学、讨论生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实验室管理工作量按《校两级管理方案》计算
本校非本院职员为本学院兼课,课酬按《校两级管理方案》与《校专题会议纪要(2024 年 21 号)》执行
本学院职员承担课程教学,课酬参照《校两级管理方案》与《校专题会议纪要(2024 年 21 号)》执行
校聘岗位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校两级管理方案》及学校核定的工作量计发
累计两次未达到最低级岗位聘任条件者,作不聘处理,转校人才沟通中心
《兼任管理及其它工作津贴发放》按附录一执行
《教学评比考核方法》见附录二
《学院绩效工资发放栏目及各类补贴、福利栏目》见附录三
《学院职员(行政管理、思政老师)岗位考核办法》见附录四
《学院计划外创收经费分配办法》见附录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