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停复役管理制度
前 言 设备停服役管理是火电厂管好、用好发电设备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企业现代化管理需要和部颁《电力技术管理法规》《发电厂运行规程》《发电厂检修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 本制度主要初审人: 本制度 审 核:本制度 批 准:本制度于 2024 年 04 月 01 日首次发布 本制度的版本及修改状态:A/0
设备停服役管理制度1 范围1
1 为了加强设备停服役管理,保证安全可靠发供电,根据国家《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发电公司设备停服役管理的工作任务范围及主要管理内容和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的责任及工作程序等相关条款,适用于╳╳╳╳╳设备停服役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部颁《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略)4 职责4
1 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职责:4
1 贯彻落实电力生产调度的方针、政策,批准设备停复役技术方面的各项规程和主要技术文件
2 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设备停复役调度管理系统,监督其工作情况,指导其正常运转
3 负责审批主要设备停复役申请4
2 生产技术部职责:5
1 审定或受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委托批准设备停复役技术文件,主持全厂生产调度会,每天查阅重要岗位的运行日志、记录,了解全厂设备停复役情况及重要设备状况
3 发电部职责:4
1 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厂设备停复役生产调度工作
2 从运行角度贯彻实施本制度,负责设备停复役的运行操作,办理工作票开工许可及终结验收等
3 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4 审批辅助设备的停复役申请计划
5 负责填报热力试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