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查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确保加工产品质量,并对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提供依据,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一)本规定对生产设备管理的内容及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眉山顺应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的管理
第二节 分工与授权第三条 生产副总经理为生产设备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四条 本公司生产所用的全部机械设备和动力设备,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管理
具体由设备主管人员负责组织完成生产设备管理任务
第五条 各车间主任具体负责实施本车间生产设备管理任务;设备操作者和维修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保和维修任务
第三节 实施与执行第六条 设备台帐及设备档案的管理(一)设备分类规定:设备性质分类 - 主要生产设备;次要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工艺工装设备;试验检验设备;非生产性设备
设备型式分类 - 大型设备;中型设备;小型设备;单机型设备;机组型设备;系统型设备;工具类
能源设备分类 - 变配电设备;动能发生设备;其他动能设备
设备产地分类 - 进口设备;国产设备
(二)生产计划部署负责建立生产设备台帐并管理
(三)质量检验部负责建立试验设备台帐并管理
(四)技术研发部负责建立工艺工装设备台帐并管理
(五)重要设备、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资料,由公司资料室统一存档管理
第七条 设备及设备零配件的购置、安装、验收与交接管理 生产计划部属统一管理全公司生产设备及设备零配件的购置、安装、验收与交接工作
(一)常规设备购置:由使用部门填报《生产设备购置审批表》,上报生产计划部,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采购
(二)专用设备购置:对于专用设备的购置,要由技术和工艺针对具体要求,提出技术和工艺参数,填报《生产设备购置审批表》,上报生产计划部
生产计划部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考察论证,提交可行性报告,上报生产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