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公司所有的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的设备的管理和管理职责,以及对这些设备的移装、使用、检修、保养、报废、封存等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的设备的管理。 2 目的: 2.1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的综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产品生产要求. 3 职责: 3.1 设备动力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管理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3。2 各车间、工段处等使用单位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4 固定资产管理: 4.1 凡价值在 200 元以上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均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统一由设备动力部管理。4。2 财务处应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增减及转移做好业务记录,及时进行核对,并会同设备动力部年终核实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4.3 设备动力部对所属固定资产的设备进行综合管理,要逐台编号,建立设备台帐.各车间有分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4.4 各种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由设备动力部申购,使用部门保管和使用。 5 新增设备的管理: 5.1 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动力部会同使用、档案部门共同开箱,设备的安装调试由设备动力部负责,使用部门配合,重点关键设备或特别设备由设备动力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5。2 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生产工艺验证合格后,由设备动力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档案移交档案室。 6 设备的移装、借用和调拨: 6。1 设备的移装: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工艺部门或迁入车间提出申请报告,经生产制造部长批准后,报设备动力部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实施. 6。2 外借设备原则上是闲置设备,外借设备须经设备动力部同意,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部应保持外借设备记录。6.3 设备的调拨:一律按质论价,实行有偿调拨,调拨设备须经总经理审批后,填写《设备调拨通知单》,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 设备的封存管理: 7。1 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 7.2 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7.3 使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