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相关法律法规许可条件申请资料办理程序办理部门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规划)XX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3、(规划)XX 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规程 4、(规划)XX 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无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文件并填写《XX 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3、土地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明(集体土地建设提供土地协议、集体土地两级证明)。 4、数字化地形图(航测图)、现状环境照片(粘到 a4 白纸上)、初步规划方案图。 5、有关部门下达批准、核准、备案的文件。 6、环保部门意见(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 7、“招、拍、挂”中标相关文件(“招、拍、挂项目”)。 8、与相关单位的协议(对周边建筑有影响的项目)。 9、房屋安全鉴定(旧区改造涉及拆除房屋的建设项目)。 10、房产部门意见(自有生活区建设住宅项目)。 11、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提供开发资质证书。 12、涉外、宗教等特别项目应提交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经营许可手续。 13、原有房屋接层的建设项目应提供技术鉴定,住宅接层应提供住户协议书。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1 日)→分局会议议定转经办人(2 日)→经办人踏察现场并提出意见(3日)→分局会议审定(分局权限项目)(2 日)→市局会议审定(市局权限项目)→打印许可证并发放(1 日)规划分局 9 个工作日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