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LSON代理商协议北京东方互联生态科技进展有限公司二○○七年一月关于代理尼尔森园林灌溉产品协议书北京东方互联生态科技进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作为美国尼尔森园林灌溉产品的中国总代理,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作为甲方的尼尔森园林灌溉产品地区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商资格1
乙方必须是在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登记的园林灌溉及相关行业的合法企业,2
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政策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严格如实填写“北京东方互联生态科技进展有限公司尼尔森地区代理注册登记表”(附件一)
本协议书的签定期限为一年
甲方授权乙方为“尼尔森 地区代理”
授权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产品:美国尼尔森(L
Nelson)园林灌溉产品
授权期限: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乙方享受相应之代理价格
代理价格除特别说明外为北京交货价格,不含其他费用
因汇率或厂商价格变化,甲方有权对代理价格作出调整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甲方对乙方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
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及销售策划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当地的市场宣传活动及大客户攻关工作,以期最大限度占领市场
在乙方提供订货计划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尽最大能力保证足够的货源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授权地区代理的协议执行情况,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进货量及市场行为,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地区代理资格
甲方对交付乙方的商品,在规定期限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开箱即损的,由甲方负责与厂商联系换货事宜
由于运输过程造成的破损,不在索赔范围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产品和技术上的指导和服务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使用“尼尔森 地区代理”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