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推广合作协议甲 方: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电 话:电子 :乙 方: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电 话:电子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那么上,依照《协议法》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借助乙方推广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电子市场等〕推广甲方授权合作产品一事达本钱协议,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解释1.1 推广:是指在乙方、电子市场等资源的相关页面或界面上展示甲方产品信息,从而使访问乙方的用户了解、访问、使用甲方产品的一种效劳。1.2 物料:是指甲方提供应乙方在乙方、电子市场等展现位置进展展示的文件。物料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包括物料的样式、容以与点击后所指向的目标页面。1.3 乙方渠道:乙方渠道是指乙方运营的、电子市场等。第二条 合作容与期限2.1 合作容:甲方将代理的 CPS 渠道下载包分销给乙方运营推广。2.2 合作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如双方确认增加合作产品,且后续合作的条件与本协议约定一样,双方可直接根据本协议附件《合作游戏清单》填写合作游戏信息,《合作游戏清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布双方合作产品的盗版或破解版等,假设属于第三方发布情况,乙方一经发现应立即删除,假设经甲方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仍未删除,那么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维权费用等〕,乙方应予以赔偿。第四条 收益分成与结算4.1 收益分成乙方在其推广甲方代理的合作产品,为甲方所带来的可分配收益〔即合作产品运营总收入减去通道费后,所剩余的收益〕,双方按比例进展收益分成。因每月合作游戏与总收入变动会按市场变化调整,那么具体分成比例以合作游戏清单为准。乙方收入=〔合作产品运营总收入-通道费〕*乙方分成比率4.2 结算与支付甲方对乙方的结算周期为 N+1 个自然月〔即按公历自然月计算,每月 1 日零时至当月最后一天 24 时整为一个结算周期〕,即下一个自然月月底前结算上一个自然月的可分配收益。双方应在每月 5 号前核对上月收入,如乙方对结算数据、结算金额有异议,以书面方式〔电子〕提出。甲方应自收到乙方书面异议后的 7 个工作日进展复核并将复核的详细依据与复核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如复核后双方数据一致那么进展结算,否那么:〔1〕如双方各自的统计数据误差不超过 1%〔以甲方数据为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