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全省计算机协议供货公开招标方案一、项目实施 X 围:##省省本级与省本级实现招标采购结果共享的各市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采购限额:本次招标省本级限额为服务器每批采购数量在 40 台以下且金额40 万(含)元人民币以下,其他各地市区按当地规定的限额标准执行(##地区每批政府采购金额人民币 30 万(含)元以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供应商投标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规定,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生产制造厂家,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
(二)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市区(不含萧山、余杭)设有投标货物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技术服务机构,非本地投标人应有常驻技术服务机构(投标时须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在当地的服务授权函原件,并附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和人员及本项目的总协调人(总协调人必须由所投货物原厂商在职人员担当)
(三)本次投标不允许原厂商授权当地经销商参加
厂家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价格低于市场价的且承诺留相应的利润点给供货商,不设上限
厂家推举 3-5家当地供货商为各地提供供货及售后等服务,在各地市须设有投标货物的授权代理供货服务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
(四)具有信息化管理能力,若投标人投标时在##省未设立办事处的,在中标后须承诺在##省设立办事处,并由专人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交易进行报价及相关资料维护
(五)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且同一投标单位不得代表两个品牌参加投标
五、供货商确定由厂家在投标时提供供货商,省本级 3-5 家,市、地 3 家,县级 2 家(如须进行竞价的须 2 家以上),确定中标后经各地财政部门或集采机构进行考察确定(或各地市科根据当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