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服务价格表(2024 版)第一部分 支付结算业务收费表 收费项目适用客户收费标准项目功能优惠政策收费类型收费依据备注银行汇票个人和对公客户手续费:1 元/笔另收取邮电费,邮费:普通0.50 元/笔,快件 2.50 元/笔为客户提供签发银行汇票等相关服务 政府指导价《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 号) 银行承兑汇票对公客户手续费:按票面金额 0.05%收取为客户提供签发银票、承兑银票等相关服务 政府指导价 汇兑信汇个人和对公客户手续费:0.50 元/笔另收取邮电费,邮费:普通0.50 元/笔,快件 2.50 元/笔为客户提供信汇服务 政府指导价电汇用途字数超过三个字的,超过的字数按每字收费标准加收电报费。汇兑的转汇,其费用可以向转汇人收取现金,也可以从款项中扣收,并出具收费收据。根据客户书面委托,保证在 2 小时内资金到账的电汇加急业务,以规定收费标准为基电汇个人和对公客户手续费:0.50 元/笔另收取邮电费,电报费:普通 5.85 元/笔,加急 11.70元/笔为客户提供电汇服务 政府指导价电子汇划个人和对公客户手续费:0.50 元/笔电子汇划费:1 万元以下(含 1 万元)每笔收费 5元;1 万元以上至 10 万元每笔收费 10 元;10 万元以上至为客户提供电子汇划服务 政府指导价《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制定电子汇划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50 万元每笔收取 15 元;50万元以上至 100 万元每笔收取 20 元;100 万元以上每笔按汇划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收取,最高不超过 200 元。[2001]791 号)数再加收 30%。汇划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等款项免收电子汇划费;汇划委托收款 托收承付邮寄划回个人和对公客户手续费:1 元/笔另收取邮电费,邮费:普通1 元/笔,快件 5 元/笔以邮寄划回方式为客户提供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服务 政府指导价《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 号)《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银行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计价费[1996]184号)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按往返邮程收费,如附寄的单证过多,按邮局规定标准加收超重邮费,如发生全额拒付或无款支付时,对已收取的电报费,应扣除邮费后退给客户。多次划款和单独计扣滞纳金的,由承付行按规定的标准向付款人收取邮费和电报费。电报划回个人和对公客户手续费:1 元/笔另收取邮电费,电报费:普通 5.85 元/笔,加急 11.70元/笔以电报划回方式为客户提供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服务 政府指导价本票个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