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黄金周,大学生小张想利用假期打工挣点学费,不料却与用工者签了使了障眼法“”的 霸王合同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记者采访此事件过程中,用工者又要求与讨要工“”资的学生们补签了一份合同,并称 这回合同没毛病了,看记者还怎么曝光?小张:打了对折的工资“”十一 期间,辽宁大学四年级女生小张给某彩电当临时促销员。上岗前,她与用人单位签“了一份合同,合同上写明: 每天工资 30”元 。合同最后还有一句话: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合同签完,仅有的一份还被公司收回。11 月 4 日,小张去领工资时,工资竟从每天 30 元降到每天 15 元。小张等人找到公司负“责人理论,对方却拿着合同说: 干一天工资 30 元,是从早 8 点到晚 8 点。你们的工作时”间只有半天,工资当然打对折。 小张等 40“”多人想反驳,无奈 最终解释权归人家所有 。“”律师: 打折 无效11 月 5 日,记者与该公司负责人核实情况,得到的回答与小张反映的一致。当记者问及是否与促销人员讲清了工作时间与工资标准时,该负责人却闪耀其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改合同防曝光事件以黑色幽默似的结局告终。给在此间经历了期待、生气、惊喜的小张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