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安监〔2024〕190 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令第 17 号〕,切实加强和规全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省局结合我省平安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2024 年 10 月 8 日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为规和加强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令第 17 号〕〔以下简称《管理方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全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为主的原那么
第四条 省平安生产监视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区〕平安生产监视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方法》第五条的规定要求和本方法的相关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行业平安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制定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性指导文件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平安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