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为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具有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资格的员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员工素养及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公司成立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职务聘任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公司各单位/部门职责及岗位设置情况,组织落实各系列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员工的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
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职务聘任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根据各系列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的要求,组织公司专家对具有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资格的员工进行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
主 任:邱福祥副 主 任:陈宇畅 范秀江 办公室主任:张志宇成 员:根据各系列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的要求确定二、聘任原则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职务的聘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高效、专业契合、注重业绩的原则,并根据各单位/部门实际工作需要、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本人工作性质、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进行择优聘任
三、聘任目的公司根据各单位/部门的工作实际,通过按岗考核,促进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专业特长,激励员工钻研技术,在公司上下营造一个比技术、比创新、比贡献的工作氛围
四、聘任范围已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并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工作的在岗员工
兼具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或具有两种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资格的员工,只能申请聘任一种
五、聘任形式及年限各系列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职务的聘任实行同级聘任的形式,聘任期限为一年
六、聘任条件公司员工取得聘任范围内的专业技术或国家职业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法律规范;2、热爱本职工作,能积极为公司的进展做出贡献;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4、精通本专业的理论知识,能处理较复杂的专业问题,并能起到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