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文化的深层结构孙隆基 在这个序言中,作者得面对这些问题。首先,我必须对“深层结构”这个概念予以进一步的澄清。 这个概念的运用并非指中国历史从无出现变化,而是辨认中国历史 上由古至今比较稳定的某些规律,它们是使“中国”在历经变化后仍保持它自身特别认同的因素。因此,它可以比拟作河床的底部岩 层,纵使河流本身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显然,在历史思考中应 用“结构”这个概念,不该是用来论证黑格尔哲学传统里“东方社会”或者“亚细亚生产方式”这类先天上固定的本质。它应该是用来指示某一个历史时段内相对稳定的因素,而这些因素之间又出现相互联系性,可以让我们用“结构”的概念去综括之。“历史”本身就代表变化,没有概念的魔术师能改变这个事实,然则,历史如何被“结构”这个观念取消呢? 用结构观念讨论历史的佼佼者是法国年鉴学派的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他用史料论证:在整个 16 世纪,地中海地区的人地关系呈现出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这个结构既不同于 15 世纪也有异于 17 世纪,自然也使它不同于其他地区。但这个 16 世纪只是一个“时段”,假如我们想论证地中海这个大区在整个近代初期都具自身特色,令它与其他地区判然有别,我们不妨把“时段”拉长,进一步探讨该区在 15、16、17 世纪这三个时段间的共同关联性,归纳出这个更长“时段”里的相对稳定的因素。假如我们想论证地中海区由古至今都有自身的特色,在理论上是可以设想一个极长“时段”作为操作单位的。 当然,把中国上下三千年当作一个“长时段”的,并无人尝试过。它是否为人接受,该视其有否说服力,而不该是理论上的一种绝无可能性。从理论上对它作出本能式的排斥者,是出于把历史时序和逻辑时序两者混淆。 这个混淆,也出现在历史学是否可以像自然科学般作出预测的论争里。历来都有人具历史学可以预测未来的信念,但他们是混淆了两种时序。自然科学式“预测”所赖的因果关系是出现在逻辑时序中的。例如说,1605 年英国天主教徒在国会的地道中埋藏炸药行刺整个王室的案件,假如得逞,造成划时代的大案,我们该如何做出因果关系的解释呢?物理学家会说导因是火柴,化学家会说导因是火药,而历史学家假如也想诉诸自然科学式的因果律,则会考察人文因素:有些史家会说导因是宗教改革后英国的国教政策,而马克思主义史家会认为是封建残余对新兴资产阶级的反扑,其之所以失败亦有其“必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