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这一中心,体现这一中心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是仔细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和深化开展教学讨论
为使我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和规 X化的轨道,鼓舞全体老师努力实施有效教学、构建高效课堂,创建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从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进展的决定》、教育部下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XX 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和《寿县教育局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计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教学思想第二条 学校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养教育;坚持能力为重,全面进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第三条 学校教学工作要仔细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的各项要求,依法、科学、扎实实施新课程
培育学生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章 课程管理与开发第四条 学校应严格三级课程管理,务必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
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
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要仔细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在开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要仔细开好选修课程
第五条 开发利用课程资源
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
充分利用学校教具、学具开展教学活动,实现学校设施设备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各学科课堂教学效果;积极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校外课程资源
第四章 教学管理第六条 建立教学管理责任制
实行校长、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科任老师三级教学管理责任制
校长要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开展工作,全面规划,有效组织,科学决策与评价,深化教学第一线,与时发观、讨论并处理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给教学工作以正确导向
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