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下发文件目录1、《哈尔滨师范大学老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2、《哈尔滨师范大学实验技术员岗位聘任实施办法》3、《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4、《哈尔滨师范大学老师年度考核方案》5、《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老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暂行办法》6、《哈尔滨师范大学老师岗位职责》7、《哈尔滨师范大学主讲老师责任制》8、《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培育、引进人才的若干规定》9、关于印发《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青年老师参加社会实践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0、关于印发《哈师大开展师德教育、加强师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11、关于印发《哈尔滨师范大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的通知12、关于印发《哈尔滨师范大学兼职老师和兼职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3、关于印发《哈尔滨师范大学“九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十年设想》的通知14、关于印发《哈尔滨师范大学“十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15、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老师在职学习培训的有关规定哈尔滨师范大学老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为了仔细贯彻落实全省老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精神,搞好我校的老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老师法》、《老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老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认定老师资格的范围、对象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老师法》规定的条件的人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我校认定老师资格的范围和对象为:(一)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具有老师职务的老师;(二)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三)符合《老师法》适用范围的其他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四)全日制统招讨论生毕业及本、专科毕业班学生。二、老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申请认定老师资格者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又包括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和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养和能力等。(一)思想品德条件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等写出评价意见,对于根据有关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的老师,如思想政治态度有问题、道德品质败坏、体罚或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认定其老师资格。(二)学历条件1、取得幼儿园老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取得高级中学老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