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困境与出路摘要。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高校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面临新形势、新变化、新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是强化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推进高校各项事业高质量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关键词:新时代;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政治优势和根本保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育人环境,这是高校必须担负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一、目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高校仍存在对“两个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等问题,主体责任意识虚化、弱化,监督责任越位、错位、缺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1]有的高校党委责任落实停留于表面,习惯开会部置任务、发文分解责任,简单地把相关工作交给纪委去做;责任落实机制体系不够健全,存在定性指标偏多、定量指标偏少等问题,难以真正做到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致使执行力度逐级递减。部分高校基层党组织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业务轻党务、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高,职能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等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党内监督机制实际监督效果不佳、有效性不足问题明显。[2]作为专责监督机关,有的高校纪委认为,党委是主体责任,自己只承担监督责任,责任有主次之分,党委布置什么、关注什么就去做什么,监督推动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对“三转”要求把握不准、推动滞后,对监督责任存在理解和把握上的偏差,监督的内容和方式简单,经常陷入职能部门的业务监督困境不能自拔,忽视了政治监督;有的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和容错第1页共6页纠错同步落实不够,没有处理好全面从严治党和支持保护干部的关系。2.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失范问题仍然。突出《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公布二十九所中管高校巡视反馈情况》明确指出,高校在校办企业、基建、资产管理、科研经费、招生录取等领域廉洁风险较高。[3]一是基建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在发生于高校的腐败案件中,基建工程受贿占大多数,约占曝光总人数的38%,这与基建工程投入大、环节多、周期长、专业性强有关,容易产生贪腐空间。[4]有的高校基建部门权力集中,项目预算、招标、施工、验收等环节均由基建处负责,项目监管严重缺失;有部分领导干部内外勾结,在招标过程中或者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或者默许、支持围标串标行为,或者规避招投标程序,有目的地拆分项目,便于采用校内招标或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借权营生,贪污受贿。二是校办企业、后勤领域管理不规范。随着近年来高校校办企业、后勤领域管理的国有资产体量不断壮大,这些领域也成为腐败案件多发的重灾区。一些高校存在校办企业内部控制薄弱、资金管理效率低、财务监督机制缺乏等管理上的漏洞。[5]在对外投资、门面房出租等方面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导致教育资产、资源被“围猎”,个别领导干部、职工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有的对后勤管理不够重视,部分领导干部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在工程维修、设备原料采购、绿化改造、水暖电管理等方面谋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三是“微腐败”问题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部分高校在选人用人、招标采购、职称评审、招生录取、奖助学金评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不够规范,人为操作空间比较大,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3.制度建设科学性和执行力度需要强化。制度不健全或不适应是滋生高校腐败现象的直接因素。[6]一是针对性不够。对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理解不到位,照抄照搬上级文件规定或其他学校、单位制度办法的情况比较普遍。有的制度建设、修订的出发点不是实际需要,而是为了应付检查考核,制度内容原则要求多、程序规定少、可操作性差。二是系统性不强。不少高校制度很多,制度制定主体之间各自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