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
“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 12 月 31 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 1 月 1 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
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根据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