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施工技术要求及其他一、施工技术要求一.招标范围:1、 供配电系统(主要内容:高压柜、低压柜、环氧树脂真空浇铸干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 528KW 1 台 (原有设备迁移)、三遥系统及直流屏、密集绝缘插接母线、预分支电缆、照明配电箱、动力配电箱、电线电缆及附属配套设备等)的采购及安装。(本次招标不包括灯具及开关插座采购及安装)2、 采暖及换热站系统采购及安装 3、通风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 4、地面采暖(见补充设计)采购及安装 5、建筑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6、UPS、消防系统、电梯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二、总则:2.1 本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获得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后,应认真检查和讨论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本文件仅规定了各设备系统所需的最小硬件配置要求,乙方应提供完整、全新的、高质量的设备和施工材料及其附件,以满足本工程使用的要求。如有疑问或发现施工图设计存在不足,乙方在书面要求甲方澄清的同时,应通过合理的设计和供货以确保系统设备的正确运行和验收,并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纳入投标文件,乙方中标后不再另行变更和追加费用。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施工和验收法律规范。2.2 乙方应努力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程管理诸方面与甲方密切配合。贯彻全面质量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地搞好工程的施工管理。2.3 对于图纸中未明确做法的地方(工程做法等),乙方应认真审图,并在招标答疑中以书面形式提供。如乙方未提出,甲方可视为乙方报价时已进行了考虑。待正式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此项内容进行深化设计,并由甲方、监理、设计单位进行确认,作为施工依据,费用不进行调整。2.4 乙方开标前应查看现场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条件及状况、气候条件、工程的建设管理及使用特点,充分考虑与土建预留预埋、装饰工程等相关专业施工的配合与协调因素及产生的各项费用。2.5 乙方经甲方允许和事先安排,乙方及其代表方能进入现场进行勘察。但明确规定:乙方及其代表不得让甲方为其现场勘察负任何责任。乙方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 ,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损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2.6 土建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做好各专业系统的预留、预埋,但各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及土建现场预留、预埋很有可能不符合法律规范或存在问题,乙方有责任对图纸及施工依据性文件和所有与设备安装有关的埋件、预留孔洞、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