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侵权损害赔偿必备常识一、侵权行为的基本知识1.如何理解民法上的侵权行为?咨询热线内容我姓田,今年 21 岁,由于没有考上大学,高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待业。2024 年 7 月,听老乡说北京赚钱比较容易,于是,为了生活我只身一人来到北京。经人指点,我决定做点小本生意 。我按规定办完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后,在集市上摆了个水果摊,想积攒些资金以便日后进展。刚开始时生意还算顺利,可是过了没多久,就常常有一伙人前来索要“保护费”,稍有不从就砸摊子。毕竟是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为了生意我只好忍气吞声地将钱交给他们。听人说 ,这伙人是以刑满释放人员石某为首,平日里就是靠干这些非法勾当来生活,集市里很多摊主对此敢怒不敢言。后来,水果生意越来越难做,每月赚的钱还不够交“保护费”,但是为了生计 ,我也只能咬牙坚持。2024 年 5 月,当石某一伙人再次前来收取“保护费”时,由于前天刚交了房租,我确实已经没钱再给他们,所以百般哀求。可是石某不但没有同情之意,反而恼羞成怒 ,从身边拎起一条板凳就向我打来,我躲闪不及被打得头破血流,左臂也被多处划伤。幸有周围好心的群众报警,警察及时赶到,才制止了石某一伙人的行为,并将我送到医院救治。因伤及头部,我住院治疗长达半年之久,共花去医疗费 1 万余元。如今,我已出院回家,可面对巨额的债务,我不知道如何是好。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石某等人赔偿我的损失呢?律师专线解答听完您的陈述,对于您的遭遇我们深表同情。此时我们的心情也和您一样,希望能早日讨回公道。请您信任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承诺。我国《民法通则》第 106 条第 2 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该条规定,侵权行为可归纳为以下两种类型:一类是行为人由于自身的过错侵犯他人的财产或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一般侵权行为;另一类则是法律特别规定应当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即所谓的特别侵权行为。在理解侵权行为的含义时,我们还应注意了解以下几个方面:(1)侵权行为是侵犯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2)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是物权或人身权等绝对权;(3)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4)侵权行为的责任是法定责任。就您的情况而言,所涉及的显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