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金预算运用准则□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提高各公司经营效暨配合财务部门统筹与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公司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估计表,以期达成资金运用之最高效益,特依“关系企业资金调度控制办法”第一至四条规定,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 资金围 本准则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与随时可变现之有价证券而言
为期编表计算与收支运用方便起见,估计资金仅指现金与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之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之列
第三条 作业期间 (一)资金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 24 日前逐月估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门,以利汇编
(二)各公司会计部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估计表(附表 4
1)按月配合修订
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估计比较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附表4
2)各一式四份,呈总经理(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
□ 收 入 第四条 外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与收款期限,估计可收(兑)现数编列(附表 4
第五条 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与合约规定估计可收(兑)现数编列(附表 4
第六条 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估计可退现数编列(附表4
(二)估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以其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 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者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现、下脚收入等
其数额在 30 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 支 出第八条 资本支出 (一)支出:依土地管理小组或特定经办部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之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营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