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本专业合作社的活动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由等人发起,于 2024 年 5 月 1 日召开设立大会。第三条 本社名称:,成员出资总额 500 万元。本社法定代表人:仲文。专业合作社总部地址:庆城县熊家庙乡钱畔村。第四条 本专业合作社是从事畜牧养殖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根据本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第五条 本养殖合作社经营围:畜牧饲养、销售,为本社成员提供畜禽养殖产前、产中、产后、市场咨询、技术指导、与饲料、兽药产品。第六条 本专业合作社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专业合作社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助和服务。第七条 本专业合作社的主要任务(一)统设标准化示基地,开发、引进、试验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二)统一制定并组织社员实施畜牧品改,组织开展社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沟通等活动,向社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三)统一推举种苗、饲料与饲料原料和药品等;(四)统一组织收购、销售社员的产品,按高出本地市场价 0.1 元/斤的价格收购;(五)统一注册商标、产品包装和市场开拓;(六)统一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森林食品等,提升产品品牌;(七)统一开展社员需要的法律、法规和文化、福利等其它事业服务。第二章 会费设置第八条 本专业合作社的经费由发起人筹资。第九条 本专业合作社社员不需交纳会费。第十条 本专业合作社须向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第三章 社 员第十一条 凡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同类或相关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生产经营者或畜牧兽医人员,自愿提出加入专业合作社申请,方可成为本专业合作社社员。本专业合作社社员主要以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一样产业的农民为主。第十二条 社员的权利:(一)有权参加本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联合认购股份的社员由推选代表行使相应权利;(二)享有本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产品优先交售权;(三)股东享有按认购金额和交易额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四)享有管理、监督本专业合作社的权利,有权对本生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判和建议;(五)有权拒绝本专业合作社不合法的负担;(六)有权申请退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