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 GSP 质量管理制度样本(征求意见稿)一、企业员工岗位职责1、本岗位职责依据湖南省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细则要求制定。2、企业负责人对公司经营兽药质量服务和工作质量负全面责任。3、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全公司的质量监督、考核、管理等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4、业务部门及仓库管理人员为本部门的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法规,文件的具体执行,对商品的进、销、存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严防购销伪劣兽药。5、企业全体员工都应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要求,对本岗位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相关的兽药质量负责。6、全体人员仔细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对现实的和潜在的质量问题不断地进行检查、发现,及时实行预防或补救的措施。二、兽药采购管理制度1、兽药采购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3、采购时应仔细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配合质量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确保购进渠道的合法性;4、建立合格供货方及合格经营品种目录,建立完善的供货企业管理档案;5、签订采购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6、要求供货单位提供合法证照,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等审核资料,并复印存档,供兽药管理部门检查;7、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三、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一)兽药质量验收购进兽药的检查验收是兽药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兽药质量、相关证明文件、数量三个方面。兽药质量的检查验收包括:兽药外观质量的检查和兽药包装质量的检查。但对兽药内在质量有怀疑时,应送法定兽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收货。1、兽药质量检查验收(1) 兽药外观质量检查:主要检查购进兽药是否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检查标准的规定。(2) 兽药包装质量检查外包装:包装箱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外包装上应清楚注明兽药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有关特定储运图示标志及危险兽药的包装印刷应清楚标准,危险兽药必须符合危险兽药包装标志的要求。内包装:兽药的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容器使用合理、清洁、干燥、无破损;封口严密,合格;包装印字应清楚,品名,规格、批号等不得缺项;瓶签粘贴牢固。(3) 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兽药的标签或所附说明书上应明确印有兽药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批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