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本(试行)2024 年 11 月 2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本(试行)编制说明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围和考核标准等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不明确,职责交叉混乱的问题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普遍存在,而且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为进一步推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健全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本(试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本(试行)》列出了 32 个典型岗位安全责任,其中:领导层 9 个岗位,职能部门负责人 11 个岗位,车间负责人与基层操作人员 12 个岗位,采纳了“职责围+职责清单”的模式组织编写。各企业应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等,结合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在此本基础上修订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厘清安全生产职责。1.领导层: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副职、分管设备副职、分管工程(基建)建设副职、分管人事教育副职、分管经营副职、安全总监生产责任制。2.职能部门:规划、计划部门主要负责人、设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生产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机动设备部门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物资供应部门主要负责人、销售部门主要负责人、人事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3.基层单位/车间:车间主任、车间党支部书记、车间生产副主任、车间设备副主任、车间安全总监、车间设备技术人员、车间工艺技术人员、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班长车间操人员、车间外操人员、车间其他员工。目 录1. 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2.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3.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44. 分管安全生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55. 分管设备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66. 分管工程(基建)建设副职 77. 分管人事教育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98. 分管经营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109. 安全总监生产责任制 1110.......................规划、计划部门主要负责人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