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海为化学科技企业标准HW/ZG 安-0115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2024-09-01 发布 2024-09-15 实施 潜江海为化学科技 发布潜江海为化学科技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HW/ZG-0115一、防火防爆的一般规定1、经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2、加强明火管理, 机动车进入生产区必须带阻火器。3、禁火区使用电、气焊(割)、 喷灯与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4、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与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2001 年版)、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GB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与施工》验收。5、生产装置和罐区的防雷接地设施每年必须进行检测、备案。二、防电火花、静电管理1、防电火花1)电气设备必须做好防电弧、电火花、电热式漏电等所引发的安全措施。2)控制火花能量、电路电感、电极的大小、形状材料相应措施。3)在爆炸危险场所必须落实具体防爆措施。2、防静电1)利用工艺控制的方法使之尽量少产生静电。2)利用泄漏导走的方法,使静电迅速泄漏掉。3)利用中和电荷方法,减少静电的积累。4)利用封闭尖法限制产生危害。5)改变生产环境,减少易燃易爆物质的散发。6)在有引发静电的设备装置、贮罐、管道落实防静电接地措施。三、工艺生产装置防火防爆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与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2001 年版)、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与施工验收规》和 GB50160-19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等规、规程的有关要求。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等设施。3、在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 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 50%以下。4、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5、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不准单独采纳单向阀。6、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