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 213—2024)一级养护标准A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B 园林植物B1 生长正常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 3 年达到正常形态
B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膛不乱,通风透光
花灌木开花与时、正常,花后修剪与时
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行道树无缺株,绿地无死树
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人车通行处不低于 2M;不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标识
B3 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 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 90%以上
针叶树针叶宿存 2 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 20%
B4 花坛、花带轮廓清楚,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B5 草坪与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 95 %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杂草率不得超过 2 %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 270 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 180 天
B6 病虫害控制与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 1 %;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 100 cm2 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 2 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 30 cm 不得超过 5 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 3%
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 5%
B7 枯死地被植物或灌木每 1000 平方米围不超过 2 平方米,单块面积不超过 0
C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实行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 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D 绿地洁净,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与时
E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与时
F 绿地完整,无堆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