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 医 管 〔 2024 〕 23 号关 于 印 发 《 广 州 市 医 疗 保 险 普 通疾 病 住 院 基 本 医 疗 费 用 年 度 清 算操 作 办 法 》 的 通 知各 处 室 、 分 局 :现 将 《 广 州 市 医 疗 保 险 普 通 疾 病 住 院 基 本 医 疗费 用 年 度 清 算 操 作 办 法 》 印 发 给 你 们 , 请 遵 照 执 行 ,执 行 中 如 有 问 题 请 及 时 向 定 点 管 理 处 反 映
二 〇 一 〇 年 六月 八 日广 州 市 医 疗 保 险 普 通 疾 病 住 院 基本医 疗 费 用 年 度 清 算 操 作 办 法为 准 确 、 有 序 实 施 我 市 社 会 医 疗 保 险 医 疗 费 用的 年 度 清 算 工 作 , 根 据 《 广 州 市 社 会 医 疗 保 险 医 疗费 用 结 算 办 法 》 ( 穗 劳 社 医 〔 2024 〕 3 号 ) , 制 定 本操 作 办 法
一 、 适 用 范 围( 一 ) 本 市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当 年 申 报 医 疗 费 年 度清 算 的 按 平 均 费 用 定 额 方 式 结 算 ( 含 年 度 人 次 平 均费 用 定 额 结 算 方 式 和 按 床 日 平 均 费 用 定 额 结 算 方式 ) 的 普 通 疾 病 住 院 基 本 医 疗 费 用 ;( 二 ) 本 市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当 年 申 报 医 疗 费 年 度清 算 的 按 医 疗 服 务 项 目 方 式 结 算 的 普 通 疾 病 住 院 基本 医 疗 费 用
二 、 组 织 实 施 机 构 及 职 责( 一 ) 组 织 实 施 机 构主 管 领 导 : 何 继 明 副 局 长牵 头 处 室 : 结 算 处协 助 处 室 : 医 保 审 核 处 、 监 督 处 、 综 合 处 、 计财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