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印发的胃癌诊疗法律规范(2024 年版)一、概述 胃癌是我国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2024 年卫生统计年鉴显示,2024 年,胃癌死亡率占我国恶性肿瘤死亡率的第 3 位
胃癌的发生是多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
我国胃癌发病率存在明显地区差异,环境因素在胃癌的发生中居支配地位,而宿主因素则居从属地位
有讨论显示,幽门螺旋杆菌(Helicobacter pylori, H
pylori)感染、饮食、吸烟及宿主的遗传易感性是影响胃癌发生的重要因素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国胃癌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胃癌诊疗水平,改善胃癌患者预后,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法律规范
本法律规范所称的胃癌是指胃腺癌(以下简称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癌
二、诊断(一)临床表现(二)体征(三)辅助检查1
组织病理学诊断(1)胃镜活检标本处理(2)病理诊断标准(3)病理评估(4)病理类型(5)病理报告内容3
实验室检查4
影像学检查三、鉴别诊断四、治疗(一)治疗原则(二)手术治疗1
手术治疗原则2
术式及适应证3
根治性手术禁忌证(三)放射治疗1
放射治疗技术3
同步放化疗的化疗方案(四)化学治疗1
新辅助化疗(五)支持治疗五、胃癌诊疗流程六、随访附件:1
胃癌放射及化学治疗疗效判定基本标准 WHO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 RECIST 疗效评价标准2
胃癌 TNM 分期标准3
胃癌淋巴结分组、分站标准4
胃肿瘤组织学分类 二、诊断应当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内镜及组织病理学、影像学检查等进行胃癌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一)临床表现
胃癌缺少特异性临床症状,早期胃癌常无症状
常见的临床症状有上腹部不适或痛苦、食欲减退、消瘦、乏力、恶心、呕吐、呕血或黑便、腹泻、便秘、发热等
早期或部分局部进展期胃癌常无明显体征
晚期胃癌患者可扪及上腹部包块,发生远处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