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 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全面线贯彻落实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预防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火灾事故发生,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制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公安部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并签订年至年度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责任书,甲、乙双方责任如下: 一、甲方责任: 1、领导乙方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对乙方进行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和督促指导
2、督促指导乙方按规定配置和维修保养好防盗、防火设施和器材,使其保存完好有效
3、对乙方的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批判教育和处罚
4、督促指导落实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有关职责、帮助乙方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和防火措施,切实做好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治安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自觉履行班(队、组)、岗位(个人)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2、坚持防盗、防火的日巡查和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消防工作档案,及时消除治安隐患,防止发生案件,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安全
3、增强防盗意识,安排好值班看场人员做好值班警卫工作,财物要妥善保管,无人在宿舍时,要关好窗、锁好门,严防被盗
4、积极开展和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并在“三级教育”时落实消防教育签字工作,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悉和会用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5、严格遵守动火审批,动火监护制度,做到不乱动火作业,不乱烧乱煮,不乱按乱拉电源线,不乱用电炊具、电热水器
6、做好暂住人口管理上作
不私扫乱雇工人,对外来人员及时登记造册上报并办理暂住证
加强民工的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及时依法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