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电产品成品出厂抽查检验控制程1 目的规成品出厂抽样检查方法,确保本公司出厂的成品质量最终满足顾客要求
2 适用围适用于本公司厨电产品成品的出厂抽样检查
3 引用标准GB/T2828
1—2024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4 职责4
1 品质共享部负责公司所有成品的出厂抽样检查的实施与处理;4
2 生产部负责留放检查批的首件成品与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分析和制定改善措施;4
3 实验室负责进行型式试验和定期确认检验;4
4 品质异常时,其他部门协助品质共享部与工厂制造系统妥善处理
5 工作程序5
1 成品出厂检验(OQC)人员由经过培训的品质共享部人员担任
2 检验批同型号,在基本一样的时间和一致的条件下制造的产品
可以是同一天生产的同一种机型或连续多个工作日生产同一机型且产品组装前的零部件是同一次投料的批作为一个检验批
但假如是第二种情况,数量超过 2000 台应作为不同批处理
3 抽样方案5
1 未通过 TR7 和 ADCP 评审的新产品百台、千台试产的检查水平按一般检查水平Ⅱ(GⅡ)水平进行抽样,接收质量限(AQL)为:5
1 电气产品: A 类不合格接收方案为(0,1);B 类不合格 AQL=4
0;C 类不合格判批合格;5
2 燃气产品: A 类不合格接收方案为(0,1);B 类不合格 AQL=4
0;C 类不合格判批合格;不合格分级标准详见《产品质量审核评级指导书》;5
2 通过 TR7 和 ADCP 评审,由试产转为正常生产的产品的检查水平按特别检查水平 S-4 水平进行抽样,接收质量限(AQL)同5
3 正常生产的产品质量异常或长期稳定的,经过制造总监批准后可按 GB/T2828
1—2024 标准进行加严或放宽检验;5
4 电器产品、热水器、气电两用灶、灶柜一体机采纳分数接受数一次抽样方案,燃气灶产品采纳二次抽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