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信互联星空 SP 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二〇〇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 概述第一节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互联星空业务支撑平台承载的各类内容和应用增值服务,包括与 SP 合作向客户提供的各类信息业务等
本业务法律规范所涉及与 SP 合作的管理规定也适用于四川电信自营的 SP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修改权属于四川省电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电信)
第二节 内容概要本管理办法包括业务分类,商务合作模式,SP 准入管理,业务流程管理,经营管理,计费结算管理,客户服务管理,考核管理办法以及 SP 申诉流程等部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本办法所涉及的名词解释: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互联网内容服务提供商ASP(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互联网应用服务提供商SP:ICP 和 ASP 的统称全国性 SP:服务的地理范围超过一个省或直辖市的 SP 称为全国性 SP区域性 SP:服务的地理范围只限于一个省或直辖市的 SP 称为区域性 SP本地性 SP:对某省或直辖市来说,在本省或本直辖市提供服务的区域性 SP 称为本地性 SP应用支撑平台:包括 IDC,MDN/CDN,媒体交换平台和 ChinaVnet 业务支撑平台等提供互联网内容及应用服务所需要的支撑平台ChinaVnet 业务支撑平台:ChinaVnet 互联星空业务的运营管理,业务管理,业务统计,用户管理和服务,SP 的管理和服务,用户统一认证,授权,计费,代收费的业务支撑平台第二章 业务描述和分类第一节 业务定义互联星空业务是基于中国电信的网络资源和用户资源,适应市场需求而开发的新业务,通过聚合SP 的内容和应用,为中国电信的宽带用户提供丰富多彩的信息应用服务,实现用户,SP,中国电信等价值链各方的共赢
第二节 业务分类按业务覆盖范围分为全国业务和本省业务及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