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支部工作细则(高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 xx 品行、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对党员开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的基本单位
高校党组织应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党支部建设摆在学校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制度、细化措施,切实增强党支部的生机活力
第三条 党支部建设的总目标是:(一)组织设置好,有坚强有力的支部班子
(二)制度落实好,有严肃仔细的政治生活
(三)党员管理好,有及时丰富的教育活动
(四)作用发挥好,有显著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工作反响好,有较高的党员群众评价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的原则(一)根据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凡是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都应单独设置党支部
(二)党支部的设置应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单位相对应
第五条 党支部设置的方法(一)凡有正式党员 x 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建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 x 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
(二)为便于管理和开展活动,党支部党员人数不宜过多
党员人数超过 xx 人的党支部,应拆分成两个以上党支部
拆分确有困难的,可划分若干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 x 名党员
(三)本科生党支部一般按年级或系(专业)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班设置;讨论生党支部一般按年级或系(所、中心)等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专业方向设置;专业学院和讨论机构教职工党支部一般按系(所、中心)等机构设置;机关部门和直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