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业务综合实训操作指导第一部分 公司备案登记业务办理实训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实训内容一】掌握备案登记的操作办法【指导步骤】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根据国家商务部授权,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办理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手续
拟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应先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后,再向上海市外经贸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
3、操作办法: 网上在线填写 《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
网上填写完成后,将下列备案登记材料送交上海市娄山关路 55 号(新虹桥大厦)1403 室: 1、已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上海市外经贸委在收到企业送交的备案登记材料后 5个工作日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并发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受理时间:周一、三、五, 9:30-16:30 ,电话: 62754440、62195869 )
企业也可以通过国家商务部网站下载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写后连同上述备案登记材料送交上海市外经贸委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实训内容二】学会填写《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样张)备案登记表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