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例行维护作业法律规范(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营运车辆例行维护的作业场地、作业要求和技术法律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巴士公交有限公司下属各营运企业2作业场地2
1作业场地至少能够同时容纳 2 辆大型客车停放,具备必要的照明条件,并尽可能靠近集中泊车场地
2作业场地必须有明显标志,(划线或以指示标牌标示)并应相对固定
3作业要求3
1常规例保作业3
1 行车人员在驾驶车辆出场营运前必须完成出车前例行维护,出车前例行维护作业的重点是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是否具备安全行车和完成营运作业任务的条件
2 行车中途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检视车辆外观技术状况是否正常,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介绍运行情况
3 营运结束,行车人员应检查确认车厢内外无异物后,再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完成燃料补充后,进入专岗例保作业区域,配合专职人员开展专岗例保作业
2专岗例保作业3
1 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做好清理和清洁,准备好专用工具
2 作业人员应穿着工作服,夜间作业还必须穿着安全防反光背心
3 根据技术法律规范执行例保作业,做好原始记录,及时处置作业中发现的故障和各种隐患
4 每日登录台帐,发现重复故障及时处置并向管理人员报告
3特别情况处理3
1 因故短期停驶车辆(节假日停驶、故障修理停驶),尚未达到机电维护作业周期的,复驶前应安排专岗例保作业,确保出场营运的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要求
4技术法律规范4
1常规例保作业技术法律规范,见表 1;4
2专岗例保作业法律规范,附表 2;4
3作业数据记录一般规定,见表 3~表 5
5统计报表5
1 例行维护作业执行率=执行车辆数/出场营运车辆数*100%;5
2 例行维护作业执行检查合格率=检查合格项目数/应检查项目数*100%;5
3 例行维护作业质量抽样检查合格率=抽样车辆应检查项目合格总数/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