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加强员工工作责任感及自我约束力,激励员工积极向上、规并完善员工之绩效行为评核、表彰奖励及过失惩处均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办法
2. 围:适用于大成丝印厂所有员工
3. 权责:本办法系经理室拟订、宣导及推广,并保留修改、增删之权利;4. 定义:4
1 奖励分等及释义
1 赞扬: 指个人行为或工作方法值得肯定,经管理人员(保安,品管,生工,办公室人员及组长以上级干部)提报奖惩公告,会人事行政留存,对当事人予以部门通报,以资鼓舞
受赞扬一次,奖当事人人民币 2 元
2 表扬:指个人行为或工作方法值得积极提倡与推广,经管理人员(保安,品管,生工,办公室人员及组长以上级干部)提报,厂长级以上主管核定,会人事行政存查,对当事人予以部门或全厂通报,以资鼓舞
受表扬一次,奖当事人人民币 5 元
3 嘉奖:指个人行为或工作方法于某特定时候或事件中表现突出,经部门主管提报,报告厂长级以上主管核定, 会人事行政存查,对当事人予以全厂通报
记嘉奖一次,奖当事人工资半天
4 记小功:指个人或团体于某指定项目或特定事件中表现突出,成绩予以肯定,并取得实施效益者,由部门主管提报,会人事行政存查,副总经理级以上主管或代理人核定,予以全厂通报
记小功一次,奖当事人工资二天
5 记大功:指个人或集体工作方法、技术改善、行为道德或指定项目及特定事件中成绩表现特别突出,并产生巨大效益或为公司取得荣誉,造成良好影响者,经部门主管提报,会人事行政存查,报总经理或其代理人核准后,予以全厂通报
记大功一次,奖当事人工资五天
2 惩处分等及释义:4
1 申戒:未按要求作业或行为,经管理人员(保安,品管,生工,办公室人员及组长级以上干部)提报奖惩公告, 会人事行政留底,处以人民币 2 元之罚款
2 批判:4
1 指单一非正常要求之作业或行为导致可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