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2024 年漳州市各级妇幼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及考核标准项目内 容 要 求分值扣 分 标 准扣 分 依 据得 分 一、管理工作95 分⒈ 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持证上岗,依法服务,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与发放20发现人员无依法准入每人扣 5 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法律规范扣 10 分
⒉ 加强妇幼卫生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年初有计划,实施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各级医疗机构及各县(市、区)要定期组织产、儿科疑难病历讨论及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一、二级科室各项工作要有专题小结(不少于 12 篇)
30规章制度不健全扣 5 分,无工作计划、总结各扣 4 分,未开展疑难病历及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扣 5 分,专题小结每少一篇扣 1 分
⒊ 每季度召开一次乡级妇幼人员工作例会
每年组织二次以上专题业务培训
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业务指导,妇幼所(院)妇、儿保、信息科保健人员每人每年下乡不少于 12天
半年要有检查,年终有考评及总结
25例会少一次扣 1 分,业务培训少一次扣 1 分,下乡少于 12 天每人扣 1 分,半年无检查扣 3分,年终无考评扣 6 分
无总结扣 2 分
⒋ 每乡镇配备妇、儿保人员 3-6 名;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级妇幼保健人员(乡医)例会;村级妇幼保健人员(乡医)每年复训一次,受训率要求达 95%以上
20乡级人员配备少于 3 人扣 5 分,例会少一次扣1
5 分,村级妇幼保健人员(乡医)复训每年少 10%扣 1 分
二、婚前保健35 分开展婚前保健服务,要求设独立男女婚检室、宣教室、咨询室,提高婚检医师素养,做好疾病筛查、咨询、随访及转诊工作,法律规范使用 9 种表、薄、卡,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工作,按《婚前保健工作法律规范(修订)》的要求法律规范服务内容
要求婚检率达 95%以上
婚前卫生指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