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石镇杏山完小老师岗位工作考核细则(讨论稿)第一部分 劳动纪律与老师职业道德考核(100 分)第二部分 常规教学工作考核(150 分)第三部分 教学成绩考核(200 分)第四部分 中层领导与老师月考评(100 分)第五部分 财产管理与班级管理(50 分)附加分第一部分 劳动纪律与老师职业道德考核(100 分)一、考勤考核(共50分)1.全体老师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持签到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代鉴,迟到以 8:00 为界,早退以放学为界。 每迟到一次扣1分,每早退一次扣 2 分,每旷工一次扣 5 分。2.全体老师必须做到有事请假,有病请假,病、事假一天由副校长(校务办主任)批准,两天(含两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① 请病、事假两天以,课程由本人负责调换。如课堂无人上或出现看课、转课现象者,则按旷课论处,每节课罚 5 分。② 每旷工半天(旷课一节)扣考核分 5 分。③ 每旷工一天(旷课两节)扣考核分 10 分。④ 教工大会或集会每旷一次扣考核分 1 分。⑤ 当月事假五天以上者扣考核分 2 分。⑥ 当月病假十天以上(含十天)扣考核分1分(除医院证明、假条外,通过调查,核实方认可)。⑦ 特别情况由校长裁决。3.老师必须坚持集体办公,每天不定时检查,对连续两节课不在者视为旷工半天(上课除外)扣考核分 5 分。二、职业道德考核(共 5 0分)1.违纪(10分)① 上班期间干与教学无关的事情;② 不按时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造成失误者;③ 不顾学校声誉拔弄是非者;④ 借各种理由赌气不上课者;⑤ 打架、骂仗、赌博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者;⑥ 在各类考试评分、阅卷中弄虚作假者。⑦ 酗酒后在校造成极坏影响者。⑧ 因赌博在派出所或公安机关立案者;以上各条凡违反一条扣 10 分,此项可出现负分。2.工作态度(30 分)⑴ 服从学校领导,出色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老师之间团结协作,关系协调,配合默契,反之扣 5 分。⑵ 工作责任心强,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和其它工作,并得到师生和家长的好评,反之视情节扣分。3.师德表现(10 分)⑴ 不准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⑵ 不准侮辱、卑视、谩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⑶ 不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⑷ 不准训斥家长,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⑸ 不准强迫学生购买教育厅下发用书目录以外书籍资料或其他物品,不随意加重学生负担;⑹ 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