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区服务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追究制度为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中区服务站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职能,保证中区服务站生产经营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区服务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中区服务站站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区服务站站长是中区服务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中区服务站站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中区服务站安全生产和处理中区服务站安全事故的能力,中区服务站站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位职责1、在社区领导下,负责服务站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带领广阔职工搞好服务站物业管理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各班组、工种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4、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各项资产完好性,设备综合完好率必须达到 90%以上
5、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杜绝重伤以上人身和非人身事故的发生,保障小区和职工个人的财产不受侵犯
6、合理安排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了解掌握供水、供电、供暖及水、电、暖的交纳等各项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检查各班组的工作情况
7、按时参加社区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职工,定期组织职工学习业务知识
8、对管理范围内的工作,由于安排不到位.没有完成或产生不良影响,应负领导责任
9、对查出的安全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人身机械事故或产生不良后果,应负主要责任
10、对管理范围内工作出现的问题,应负领导责任
二、责任追究1、未依照有关规定保证中区服务站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中区服务站主任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未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