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通风柜设计、供货、安装工程招 标 文 件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二○○七年八月二十日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实验室通风柜设计、供货、安装工程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1.1为完善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海洋生态环境综合实验楼的功能,拟在 2024 年 8 月通过内部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具有实验室通风柜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和调试能力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承担本实验楼实验室的设计、供货、安装工程。欢迎相关单位前来投标。1.2 本次招标的技术部分为性能招标,商务部分采纳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2.1. 实验室通风柜设计、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要求部分)。本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各种证件有效期至少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3.2.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签发一份投标文件。3.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须提交以下证件:.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 设备生产、销售、安装资质(复印件);.4 与通风橱安装相关的工程业绩证件(复印件);.5 相关设备生产商的授权证书.6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3.4. 投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人,过期视为无效投标。3.5. 投标人需交标书费 500 元整(开标当日收取,无发票)。3.6.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3.7. 招标人没有责任对参加投标而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3.8. 付款方式:见第七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3.9. 中标方负责免费调试,同时负责对招标人的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自交付招标人之日起,由中标方负责免费保修两年。两年后的设备维修,招标人仅负责零配件的成本费用。3.11.建设地点: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 42 号)。3.12.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的上述费用。3.13.开标后两周内通知中标方,未中标不另行通知。3.14.招标人将与中标的投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双方按合同执行。3.15.联系方式: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 42 号联系部门: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项目办联 系 人:于先生联系电话:0411-84783359传 真:0411-847832773.16 发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