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营店经营管理办法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日常运营秩序,保证运营目标的实现,加强各部门之间以及各店铺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直营分店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工厂店、折扣店、网络店铺等
第 2 章 综合管理第 3 条 法律规范体系建立1.分店的销售方针、销售计划、营销组织、规章制度等的法律规范,由公司营销部统一制定
2.具体的运营办法由各店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分店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过公司营销部的裁决
第 4 条 货款回收与赊销管理1.销售货款的回收由各分店负责
各分店每月编制分销售人员和分客户的货款回收计划,并提交公司
如计划内容发生变化,应通报公司
2.赊销款管理由分店负责,除现金交易外,赊销款需记入客户台账
对滞纳货款回收应制订特别回收计划,实行特别回收方法
3.分店需将信誉不良客户的货款滞纳情况和分店实行的回收措施向公司报告
第 5 条 货款交纳1.销售货款及其他收入必须按公司指定时间通过指定银行转入公司账户
具体转账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2.分店的货款收入一概不许留用或挪用
第 6 条 人员任用1.直营店的店长由公司营销部直接任命,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对公司负责
2.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店铺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考核录用标准,由分店经理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共同执行
3.店内其他工作人员的聘用及考核标准由店铺经理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店铺经理具体执行
第 3 章 直营店采购管理第 7 条 采购权限公司所有直营店的订购工作由公司统一负责,部分业务可交分店办理
第 8 条 分店的采购业务在采购工作中,直营店负责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提出采购计划
2.依据采购部的综合采购合同订货
3.进货管理
4.订货品的检验和退货
5.采购支付,不论货款数额大小,皆由公司支付货款
第 9 条 采购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