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域生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试行)河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2024 年 6 月为统一全省生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的技术路线、明确监测容、规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制订本实施方案(试行)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国家、省投资的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
1 监测依据1
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与其实施条例(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 12 号令)(3)《水土保持监测书管理办法》(水利部 25 号令)1
2 技术规(1)《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24)(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3)《水土保持试验规》(SD239-1987)1
3 其它依据(1)项目初步设计和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文件)(2)项目所在行政区的生态治理规划文件2 监测目的与监测技术路线2
1 监测目的通过对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的监测,与时掌握水土流失治理与效益发挥状况、为该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为总结小流域综合治理经验、对今后生态环境建设提供监测数据
2 监测技术路线(1)前期
收集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规划设计、有关项目区的地形图、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数据资料;实地勘查(补测)项目区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现状,摸清小流域基底情况,校核有关数据资料;经分析论证确定监测分区与监测点布设,制订监测计划
实施全面监测,通过开展地面观测和调查监测猎取各类监测信息(有条件的开展土壤侵蚀遥感监测),在监测期编写年度监测报告
项目竣工后,汇总分析各年度监测报告与监测信息,编写竣工监测报告
3 监测容、方法与频次小流域生态建设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容包括:小流域基底值、水土流失与其影响因子、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水土流失危害和防治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