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现工程建设目标,法律规范和强化工程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制,做到组织、职责和措施三落实(一)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台州市体育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对本工程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严格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管理
(二)工程建设指挥部为工程项目业主代表,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其主要职责:1、负责提出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选择地址及拆迁事宜,并办理报建理宜
2、依照法定程序,负责对工程承包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工作,决定中标单位
3、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办理投资计划批准手续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工程设计、工程概算
5、审定工程项目的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审定财务预算、决算
6、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1) 在下列条件具备后领施工许可证——已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取得规划许可证,拆建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图资料齐全,已制定质量安全措施,建设资金已落实;(2) 与参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要体现招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3) 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地下管线资料;(4) 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要做到水、电、路、场地、通讯等“四通一平”;(5) 如需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的;需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需进行爆破作业的;以及其他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7、在具备以下条件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认可:(1) 工程设计与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经完成;(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4) 有各方面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6) 已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8、及时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