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日期:乡居假日四组团施工作业班组质量、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实施阶段:基础、主体阶段实施目的:1
为加强乡居假日四组团工程质量管理,以充分满足业主合同要求与省的地方质量管理之规定,同时在此基础上提高全员质量意识,达到提高本工程施工操作分包班组的质量素养
以本工程作为试点,使项目部与施工班组之间的管理规化、流程化,藉以本细则作为依据进行管理
在班组质量管理上做到奖罚分明,过程中所有发生的处罚金均作为奖励基金,以奖励给在施工过程中到达到合同和规质量的基础上并有所进步和质量特色的班组,同时对文明施工和安全操作管理好的班组也一并予以奖励
在本细则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对施工班组的罚款并不能免除作业班组对不合格工序或半成品返工的责任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钢筋工程(1) 制作箍筋时几何尺寸不符合图纸设计要求每根罚 10 元
(2) 未按图纸规要求下料,造成弯起部位、平直部位超长或过短每根罚 20 元
(3) 未经项目部技术人员同意以大带小每根罚 10 元
(4) 钢筋半成品堆放紊乱、未按规格堆放每处罚 50 元
(5) 绑扎柱、墙钢筋前未校正立筋,造成柱、墙移位超规一次罚款 50 元
(6) 钢筋的锚固长度、搭接长度不满足图纸与规要求,丢筋与规格用错,班组一次性罚款 500 元
(7) 钢筋的搭接位置不满足图纸、规要求的每根罚 50 元
(8) 梁、柱加密区未按纸与规进行加密或次梁在主梁处未按图纸加好吊筋的,每处罚款 50 元
(9) 未经技术部门同意随意切割已安装好并经验收通过的钢筋的一次罚 200 元
(10)预留洞未按规定操作,未按要求加好附加筋的每处罚 50 元
(11)墙体、柱立筋不垂直,水平钢筋间距不匀、不水平,每处罚 20 元